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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石漠化现状及水利部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调研
石漠化是“石质荒漠化”的简称,指在喀斯特脆弱生态环境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而造成人地矛盾突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衰退或丧失,地表呈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岩石逐渐裸露的演变过程。从成因来说,导致石漠化的主要因素是人为活动。由于长期以来自然植被不断遭到破坏,大面积的陡坡开荒,造成地表裸露,加上喀斯特石山区土层薄,基岩出露浅,暴雨冲刷力强,大量的水土流失后岩石逐渐凸现裸露,呈现出“石漠化”现象,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石漠化”的程度和面积也在不断加深和发展。“石漠化”发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土地资源的丧失。又由于石漠化地区缺少植被,不能涵养水源,往往伴随着严重人畜饮水困难。水土资源不断流失后呈现的“石漠化”现象,不仅恶化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而且将使群众失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许多地方不得不考虑“生态移民”。
贵州省地处中国典型的喀斯特地质地貌分布中心。碳酸盐岩极为发育,喀斯特出露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3%。长期以来,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因素影响,地表植被遭到破坏,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形成了难以治理的石漠化。目前,贵州省轻度以上石漠化面积为35920Km2,占国土总面积的20.39%。其中,轻度石漠化面积22733Km2,中度石漠化面积10518Km2,强度石漠化面积2669Km2。另外,尚有43714Km2的土地有潜在石漠化趋势。从石漠化在县级行政单元的分布来看,除赤水、榕江、从江、雷山、剑河5县(市)无明显石漠化外,其余都有明显的石漠化现象。从空间分布看,石漠化土地多集中分布在喀斯特发育的南部和西部,以六盘水、黔西南、黔南、安顺、毕节所占面积最多,呈现出南部重北部轻,西部重东部轻的特点。以县级行政单元分,石漠化面积;占国土面积40%以上的有9个县,小于10%的17个县,其余均在10%-40%之间。在贵州5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石漠化面积占国土面积20%以上的有30个县,而且凡是石漠化严重的地方,都是贵州最为贫困的地方。全省因强度石漠化失去生存条件,需异地移民搬迁的群众约有45万人。石漠化的发展,使人类逐步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资源,造成了山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产生贫困的根本原因。
石漠化是贵州省广大山区普遍存在的水土流失典型现象,长期以来一直为人们所关注。随着贵州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石漠化现象与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已经再次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中央的高度重视,成为了我们不得不正视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11月12日至17日,水利部索丽生副部长率水利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科学院联合组成的考察调研组对贵州省石漠化现状、形成和发展趋势、产生的危害以及治理工作进行考察调研。
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专家们现场考察了关岭县花江、思南县碗水坝、清塘溪、沿河县梨子水小流域等石漠化治理工程,听取了水利部门开展石漠化治理工作的情况介绍,并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当了解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优势主导产业的做法时,索丽生副部长非常关注,他指出,在石漠化严重的石灰岩地区,广大群众长期生活在贫困线上,当地政府要积极引导,水利部门要做好服务,切实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石漠化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当好参谋。
专家学者们通过几天来的考察调研并结合各自的研究成果,一致认为,贵州典型的喀斯特脆弱生态环境和人为活动加剧了石漠化进程,是全国石漠化最严重的地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治理。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贵州省水利部门多年来实施小流域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与贵州师大合作完成的石漠化卫星遥感调查课题研究。专家组认为,当前,要强化石漠化基础研究和调查、监测工作,应建立试验示范区,探索防治经验,尽快做好碳酸盐岩地区水保规划,加强监督,防止新的水土流失产生。
同时,专家组建议:治理石漠化这个难题,需要多学科、多领域、多部门联合公关;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在地方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国家应多渠道、多方位及时解决基础研究和防治经费;相关部门联合立项,加强研究力量和支持力度,并积极做好石漠化治理项目的准备工作,争取该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计划;建立技术推广体系,大力推广石漠化防治技术;政府应先期开展试验示范工作,积极探索石漠化治理相关的措施与机制,以及适合当地社会经济条件的治理模式;建立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统一石漠化治理规划;应把贵州石漠化防治作为特殊的水土流失严重区对待,纳入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加以规划和治理;治理石漠化的同时要重视泥石流滑坡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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