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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27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格)用水量为399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50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格)用水量为196m3,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为212L/d(含公共用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68L/d。按东、中、西部统计分析,人均用水量分别70436m3、371m3、487m3,即中部小,东、西部大;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差别较大,分别为221m3、392m3、645m3,西部是东部的2.9倍;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分别为415m3、379m3、581m3,依然是西部大;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135m3、240m3、241m3,呈东部小,中、西部大态势。
因受人口密度、经济结构、作物组成、节水水平、水资源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m3的有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江苏、黑龙江、上海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新疆、宁夏、西藏分别达2532m3、1259m3、1022m3;小于300m3的有山西、陕西、河南、天津、重庆、北京、山东、四川、贵州、河北10个省(直辖市),其中山西最低,仅168m3。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大于1000m3的有新疆、宁夏。西藏3个自治区,均位于西部地区;小于200m3的有天津、北京、山东、上海、浙江、山西、辽宁7个省(直辖市),大多位于东部地区,其中天津、北京分别为74m3和78m3。2004年各水资源一级区主要用水指标见表10,各省级行政区主要用水指标见表11。
自1997年以来,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呈显著直线下降趋势,人均用水量和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则呈现缓慢的震荡下降趋势,见图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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